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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助手

咨询助手第二章 网上支付


发表日期:2011-08-30

2.1:用户签订网上支付四方协议后,如何办理网上支付权限的电子数据备案?
       网上的备案申请用企业法人卡登录电子口岸系统“身份认证管理”子系统“数据备案”栏目下申报企业备案(银行)、IC卡备案(银行)和IC卡权限(海关),在“备案变更”栏目下申报企业权限(海关)。数据成功申报后在本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税费网上支付企业备案信息表》传真至:0755-83399500,传真成功后会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审批,银行端的备案需要企业联系开户银行审批。
       海关端备案流程可参考本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企业 网上支付新增及变更操作指南”。


 2.2:网上支付权限过期后如何办理延期?
        网上支付权限有效期一年,到期后需用企业法人卡登录电子口岸系统“身份认证管理”子系统,在“备案变更”栏目下申报企业权限(海关)和IC卡权限(海关),具体流程可参考本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企业网上支付新增及变更操作指南”操作。数据成功申报后再联系分中心审批。


 2.3:企业法人或公司名称变更前,需撤销银行端的备案资料,在电子口岸系统如何操作?
       用企业法人卡登录电子口岸系统“身份认证管理”子系统,在企业端备案变更栏目下“企业备案”(银行端)和“IC卡备案”(银行端)中依次点击“撤销”、“申报”,操作完成后待银行审批通过即可到电子口岸制卡中心办理变更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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