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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集第九章--进口增值税


发表日期:2007-12-05

1、 进口增值税联系核查业务模式的流程是怎样的?
答:分以下两种情况:
(1)第一种由经营单位直接操作:经营单位对税单进行确认;
(2)第二种抵扣单位操作时:A经营单位指定抵扣单位;B抵扣单位对税单进行确认;

2、国税局无增值税税单电子数据,无法抵扣?
答:企业反映正常进口放行的报关单在国税局无数据,无法进行抵扣。由于进口增值税在深圳地区是不需要企业做任何操作的,数据会于每月3日和18日统一发往国税总局,数据中心也不能将企业反映没收到的数据重新发送。所以该类问题企业只能通过国税局找国税总局查询。

3、抵扣单位的纳税人识别号在申报单位确认后是否可以修改?
答:可以修改,在抵扣单位进行确认之前可以重新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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