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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集第四章--归类裁定申报系统


发表日期:2007-12-05

1、什么是商品归类裁定?
答:商品归类裁定是指海关归类主管部门针对企业在商品实际进出口之前提交的商品归类裁定申请,向企业发送退回数据、审批通过的归类意见与归类裁定数据、已由海关维护通过的正式数据的行为。海关的归类裁定一经发布,即具有法律效力。

2、电子预归类审核和归类裁定系统的区别?
答:预归类审核只是海关给企业商品税号归类的建议,不具法律效力。而归类裁定审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3、用户应在货物实际进出口多少天之前,向深圳海关就其进出口的货物提交与归类申请?
答:45日前向海关提出申请。

4、归类裁定申报系统的业务申报流程是怎样的?
答:流程:进入QP系统——>点击归类裁定申报——>录入资料并申报——>企业登录海关总署网站下载纸质归类裁定申报表格并填写完整,须与申报的电子数据一致——>五天(五个自然日)内将纸质单证递交给关税处归类科(如果五日内企业没有递单,系统会自动退单,并将退单回执发回给企业)——>关税处登录归类裁定申报系统进行审核——>用户查询回执信息。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预归类申请表》在哪下载?
答:登录海关总署网站
www.customs.gov.cn “下载中心”栏目下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预归类申请表》与填写说明”。

6、提交归类裁定申请成功,在第六天查询结果时系统提示退单,是什么原因?
答:归类裁定申请成功后必须在5日内向深圳海关关税处递交纸质申请书。如5日内未能提交纸质申请书的,系统会给予自动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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