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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集第二章--海关业务


发表日期:2007-12-05

1、什么是出口加工区?
答:出口加工区是经国家批准设立的,由海关监管的特殊封闭区域。加工区必须设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隔离设施和有效的监控系统;海关在加工区内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对进出加工区的货物及区内相关场所实行24小时监管制度。

2、海关为什么要对进出境货物进行查验?
答:对进出境货物进行查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赋予海关的基本权利之一,是海关为确定进出境货物、物品的实际状况与申报内容是否相符,确保进出境运输工具及所载货物、物品合法进出境的行政执法行为。

3、什么叫进料加工?
答:进料加工是指有关经营单位或企业用外汇进口部分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辅助材料(简称料件),加工成成品或半成品后销往国外的一种贸易方式。

4、什么叫来料加工?
答:来料加工是指由外商免费提供全部或部分原料、辅料、零配件、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简称料件),委托我方加工单位按外商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外商销售,我方按合同规定收取工缴费的一种贸易方式。

5、 什么是一般贸易?
答:正常的进出口贸易,就是指通常不加任何附加条件的正常进口和出口贸易,称为一般贸易。对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进出口的货物,海关根据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货物的进出口环节对货物进行查验,并征收关税和进出口环节税,必要时还要验核有关进出口许可证件。

6、 出口加工区与保税区的区别在哪里?
答: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功能上,加工区的功能单一,仅限于产品外销的加工贸易,但区内可设立少量为加工企业生产提供服务的仓储企业以及经海关核准专门从事加工区内货物进、出的运输企业;
2、国内原材料、物料等进入加工区视同出口,海关按照对出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区外企业凭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及有关凭证向税务部门办理出口退(免)税手续。
3、加工区运往区外的货物,海关按照对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并按制成品征税。
4、国家对区内加工出口的产品和应税劳务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7、联网监管电子账册和电子手册有什么区别?
答:电子账册是海关以企业为单元为联网企业建立的电子底账;实施电子账册管理的,联网企业只设立一个电子账册;电子账册可以实行料件、成品和单耗分段备案;海关根据联网企业的生产情况和海关的监管需要确定电子账册核销周期,按照核销周期对实行电子账册管理的联网企业进行核销管理。
电子手册是海关以加工贸易合同为单元为联网企业建立的电子底账;实施电子手册管理的,联网企业的每个加工贸易合同设立一个电子手册;电子手册可以实行料件、成品和单耗分段备案;海关根据加工贸易合同的有效期限确定电子手册核销日期,对实行电子手册管理的联网企业进行定期核销管理。

8、一般贸易企业能否与加工贸易企业做转厂业务?
答:转厂即深加工结转,只有双方均为加工贸易企业方可开展深加工结转业务。

9、有哪些情形可以申请退还关税?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申请退还关税:
(1)已征进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
(2)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进境,并已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有关税收的;
(3)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装运出口,申报退关的。

10、如何申请退还关税?
答:可以申请退还关税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海关说明理由,并提供原缴款凭证及相关资料,海关应当自受理退税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通知纳税义务人办理退税手续。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有关退税手续。

11、什么是货物结关?它与海关放行有什么关系?
答:货物结关就是进出口货物办结海关手续的简称。进出口货物由收发货物人或其受委托人向海关办理完所有的海关手续后,海关将不对货物进行监管。货物结关与海关放行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货物已结关,对于一般进出口货物,放行时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受委托人已经办理了所有海关手续,因此,海关放行即等于结关;另一种情况是,货物尚未结关,对于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等,放行时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受委托人并未全部办完所有的海关手续,海关在一定期内还需进行后续管理,所以该类货物的海关放行不等于结关。

12、什么是通关?
答:通关的广义概念是指进出境货物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办理进出境必要手续的整个过程。狭义的概念通常是海关所指的通关。是指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物品的所有人向海关申请办理货物的进出境手续,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申报、查验、缴税和放行等责任的全部过程。

13、哪些情况下可以向海关申请删除报关单?
答:删除报关单适用于下列情况:
(1)报关单重复申报且经过重复审单,即一票货物出现了两个海关编号,需删除其中一个错误的海关编号。
(2)报关单经过海关审征环节后,需对不允许修改的项目进行修改。
(3)报关单经过海关审征环节后,由于种种原因,需将报关单退回预录入公司进行报关单修改作业。如果不删除报关单,预录入公司将无法进行报关单修改作业。
(4)进口报关单经过海关审征环节后,货主要求放弃进口货物或将其改为转关运输货物等一些终止在本地办理正常报关手续的情况。
(5)出口报关单经过审征环节,但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出口,需办理退关手续的报关单。

14、国家对保税区内开展的加工贸易业务实行什么政策?
答:(1)海关对保税区内加工企业进料加工、来料加工业务,不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
(2)保税区内加工企业加工的制成品及其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余料运往境外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海关办理手续;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免征出口关税。
(3)区内加工企业将区内加工的制成品、副产品或者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余料运往非保税区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海关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并依法纳税。
(4)区内加工企业全部用境外运入料、件加工的制成品销往非保税区时,海关按照进口制成品征税。用含有境外运入料、件加工的制成品销往非保税区时,海关对其制成品按照所含境外运入料、件征税;对所含境外运入料、件的品名、数量、价值申报不实的,海关按照进口制成品征税。
(5)保税区内加工企业生产属于被动配额管理的出口产品,应当事先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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