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子报关数据传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公告

一、 收费种类及标准
  1. 报关单网上预申报:15元/票;
  2. 电子清单、仓/舱单网上申报:5元/票;
  3. 运输工具网上申报:2元/票;
二、 收费方式:
  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在用户指定的账号里扣收或用户到我中心指定的银行进行现金缴款。
三、 收费依据:
  1. 深圳市物价局(深价管函[2004]39号)《关于电子报关数据传输服务费标准的复函》
  2. 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05]56号)《关于深圳海关电子报关数据传输服务费的复函》
四、 咨询电话:(0755)84394300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深圳分中心

二○○五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