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口岸深圳分中心组织机构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深圳分中心为深圳海关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费独立核算,实行深圳海关和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双重领导,以深圳海关领导为主,业务上接受数据中心指导、监督。
深圳分中心配备事业编制7名。分中心配备领导职数为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主任由分管关长兼任。深圳分中心下设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开发运行部、客户服务部、注册管理部五个部门,其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分中心的行政管理、财务管理及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行政管理工作
1、负责制订分中心发展规划,推动地方电子口岸建设;
2、负责分中心工作计划、总结和各种重要文件的拟稿、复核、督办,以及分中心各类法律文件的起草、审核和签署工作;
3、负责分中心综合性事务的对外协调处理工作;
4、负责分中心信息宣传、网站建设等对内、对外宣传的组织、指导、管理和实施;
5、负责分中心内外的会议、片区工作的组织及具体安排、实施;
6、负责政策研究和业务数据的统计、核对、汇总、管理及分析工作;
7、负责日常公文收发处理和机要档案(文字、图片等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及印章管理;
8、负责分中心保密工作的总体组织和监督落实;
9、负责分中心的信访管理工作;
10、辅助分中心领导协调、督办各部门行政事务。
(二)财务管理工作
1、编制年度预算和其他收支计划;
2、制定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3、负责分中心资金和财务账目管理工作,编制决算和会计报表;
4、负责组织经济核算,拟制结余分配计划;
5、负责分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6、会同相关部门,审核经济实体财务收支情况。
(三)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1、负责会务接待服务工作;
2、负责日常办公用品、设备的采购、分发和库存管理;
3、负责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
4、协助有关部门组织设备招标和采购;
5、负责分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检查和监督。
负责分中心人力资源管理和政工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制订分中心人力资源发展规划;
(二)制定和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三)负责分中心职员的招聘录用、考核奖惩、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工作;
(四)负责组织对内、对外的培训;
(五)负责职员劳动关系管理;
(六)组织开展分中心政工工作,具体承办党团、工青妇及计生等相关工作。
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分中心总体技术规范的制订和实施;
(二)负责分中心信息安全体系的规划和设计,相关制度、标准与流程规范的制订和实施;
(三)负责科技应用项目的需求调研、业务和技术方案的拟定及论证、开发测试、试点推广以及分中心内外网站、深圳电子口岸门户网站的开发维护;
(四)负责分中心主机及存储系统、数据库系统、应用系统的部署实施、运行维护管理和技术支持等工作;
(五)负责分中心网络和机房的规划、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业务系统的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
负责深圳关区电子口岸客户热线咨询和技术保障维护服务,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为电子口岸客户提供7X24小时的热线咨询和网上咨询服务,协助深圳海关咨询投诉中心处理电子口岸咨询工作;
(二)负责为电子口岸客户提供上门技术维护服务;
(三)负责分中心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内外应急协调处理、分析、评估、快速通报及预防预警工作;
(四)负责电子口岸重点客户业务支持和协调;
(五)负责电子口岸业务调研,客户调查、跟踪和反馈;
(六)负责分中心程控交换机、办公网络接入服务器、办公电脑、电话等硬件设备的维护;
(七)参与分中心项目需求调研、测试、验收、试点推广工作;
(八)参与对外业务培训和电子口岸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编写;
(九)负责部门业务数据统计和分析。
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电子口岸入网资料的备案、审核和制卡,报关员IC卡印制,备案资料变更,电子证书更新,电子口岸卡密码解锁、注销和挂失,以及设备、发票核发等注册管理业务;
(二)负责为申请人提供窗口服务和注册管理热线咨询服务;
(三)负责市行政服务大厅在管理和业务等相关事务的处理和协调;
(四)负责市行政服务大厅电子口岸成员单位的协调和交流;
(五)负责电子口岸注册制卡等相关设备和收费项目、数量与银行的对帐及协调工作;
(六)负责电子口岸注册制卡资料的归档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部门各项业务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