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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代标准版加工贸易联监管电子帐册
企业上线手续办理流程
    

    根据总署和深圳海关关于推广应用第二代标准版联网监管电子帐册系统(简称联网监管)的要求,为规范联网监管企业办理相关上线手续流程,提高企业的办理效率,特制定本流程,供企业参照执行。
    一、企业向深圳海关主管职能部门(加工贸易处)申请办理联网监管业务资格,获取资格后向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深圳分中心(简称分中心)申请办理相关上线手续。分中心根据企业的审批情况,受理企业办理具体的申请事项。
    二、企业根据自身业务需求,首先确定选择“购置服务器”或“租用分中心服务器”任一模式。如选择“购置服务器”模式的企业按照《企业委托购置服务器流程》(附件一)或《企业自理购置服务器流程》(附件二)办理购置事宜。如选择“租用分中心服务器”模式的企业按照《企业租用分中心服务器空间流程》(附件三)办理租用事宜。
    三、企业填写《第二代标准版加工贸易联网监管电子帐册企业上线申请表》(简称《上线申请表》,附件四)和《中国电子口岸IDC业务登记表》(简称《业务登记表》附件五,一式三份),加盖企业公章后递交至分中心,分中心核对备案企业递交的上述表格。选择“租用分中心服务器”模式的企业无需填写《业务登记表》。
    四、选择“购置服务器”模式的企业在收到供应商发出的服务器和软件设备后,凭《业务登记表》到分中心申请办理服务器安装手续,并与分中心签署《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深圳分中心技术服务委托合同书》。企业确认服务器安装完成后,凭《业务登记表》到运营商办理服务器托管业务开通手续,并与运营商签署相关服务器托管协议。
    五、选择“租用分中心服务器”模式的企业直接到分中心办理租用申请手续,并与分中心签署《第二代标准版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企业租用服务器空间协议》和《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深圳分中心技术服务委托合同书》。
    六、分中心根据企业递交的《上线申请表》,填写《第二代标准版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企业上线申请汇总表》传真至总署数据中心,由总署数据中心配置电子口岸QP服务器及邮箱系统3.0相关参数。
    七、分中心督促中介软件开发商为企业安装客户端申报软件和邮箱系统3.0,以及对企业进行培训。
    八、分中心为企业安装电子口岸QP系统客户端软件,并进行相关的操作培训和测试。
    九、企业确认托管服务器部署完成和电子口岸QP系统、客户端申报软件及邮箱系统安装完成,联网监管系统正式上线运行。
    电子口岸数据分中心地址:福田区福田南路2号2楼(皇岗口岸)
    联系电话:0755-84394300
    传真:0755-83399500





附件一:企业委托购置服务器流程

附件二:企业自理购置服务器流程

附件三:企业租用分中心服务器空间流程

附件四:第二代标准版加工贸易联网监管电子帐册企业上线申请表

附件五:中国电子口岸IDC业务登记表